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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四大举措加快金融业对外资开放
来源/编辑: 更新时间:2018-05-02 16:55:00 点击量:368次

  金融机构对外资开放节奏明显加快。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日前发布《银保监会加快落实银行业和保险业对外开放举措》,其中包括取消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等多条对外开放具体举措。

  根据通知内容,尽早推动的开放措施包括:一是推动外资投资便利化,包括取消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对商业银行新发起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设置限制;鼓励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等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引进境外专业投资者;将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股比放宽至51%,3年后不再设限;二是放宽外资设立机构条件,包括允许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同时设有子行和分行,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外资保险机构设立前需开设2年代表处的要求;三是,扩大外资机构业务范围,包括全面取消外资银行申请人民币业务需满足开业1年的等待期要求,允许外国银行分行从事“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业务,降低外国银行分行吸收单笔人民币定期零售存款的门槛至50万元,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来华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和保险公估业务;四是,优化外资机构监管规则,对外国银行境内分行实施合并考核,调整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管理要求。

  对此,业内专家表示表示,这是银保监会合并后首次对金融机构对外资开放进行的完整表述,系统、明确地写明了银行、保险业开放措施,既有原银监会历史对外开放政策的回顾,也有结合博鳌论坛新开放措施的具体内容补充。

  值得一提的是,4月27日当天,上海保监局正式为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办理《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换证手续,标志着中国银保监会有关保险中介行业扩大开放举措在上海正式落地,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成为全国首家获准扩展经营范围的外资保险经纪机构。

  随着中国2001年签订WTO协定,中国设立了对外资保险公司放开中国市场的官方时间表。银保监会表示,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关于印发我国加入WTO法律文件有关保险业内容的通知》有关内容与通知不符的,以通知为准。符合条件的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可到当地保监局申请办理《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变更手续。

  事实上,4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博鳌论坛上表示,到今年年底以前,将落实六项金融开放举措,本次出台的措施第一项即是鼓励在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等银行业金融领域引入外资。

  对此,银保监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新开放举措旨在进一步完善银行业和保险业投资和经营环境,激发外资参与中国金融业发展的活力,丰富金融服务和产品体系,提升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银保监会欢迎和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参与中国银行业和保险业对外开放进程,共同构建更加开放、互利共赢的金融市场环境。与此同时,银保监会将立足中国国情,全面借鉴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历史与国际经验,持续完善法规和配套制度建设,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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