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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2016年继续推进依法治税、税制改革
来源/编辑: 更新时间:2016-02-25 16:39:48 点击量:301次

税总2016年继续推进依法治税、税制改革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印发《2016年税收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工作任务》),提出了2016年十大税务工作重点,并分解为51个具体任务,全方位、多角度对今年税务机关的工作内容和发力方向做出了安排。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完成税收收入任务意义重大。因此,税务部门必须按照“全局上增强统筹性、征管上增强精准性、考核上增强严肃性”的要求,抓好组织收入工作。

    组织税收收入 推进依法治税
    上述负责人介绍,今年组织税收收入工作思路有四大变化:一是由算大账向算细账转变,因地制宜、有理有据地确定各地税收收入目标;二是由直线式下达收入任务向各地多方共担任务转变,形成组织收入工作的合力;三是由注重数量规模向注重质量效能转变,根据情况变化合理调整各地收入目标;四是由单一结果考核向综合考核转变,实现对收入完成情况、征管努力程度等全方面的考核。

    更加重视税收收入质量。《工作任务》强调,坚持依法征税,既要应收尽收,又要不收“过头税”;主动依规减免税,不折不扣落实好优惠政策;完善收入质量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公布税收状况,加强动态监管。

    “2016年,税务总局将加强征管,堵漏增收:逐个税种、逐个行业、逐个地区分析征管漏洞、查找薄弱环节,推出一批针对性、精准性强的堵漏增收措施,并上升为制度安排;进一步加强税收风险分析和监控,为组织收入工作提供指引;开展征管潜力评估,加强户籍等基础管理;扩大与有关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合作的范围和领域,实现信息共享、管理互助、信用互认。

    《工作任务》对推进依法治税也做了要求。“首先是推动税收立法。”前述负责人称,2016年税务总局将做好《税收征管法》修订后实施细则的起草审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并做好其他税种立法的研究准备工作;进一步做好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工作。

    在促进诚信纳税方面,税务总局将在3月底前完善《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纳税信用评价操作办法和信息系统;加大范围、力度,深化拓展“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年内完善“黑名单”公布和惩戒办法,进一步推进联合惩戒。

    税务总局还将进一步严格税收执法: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告;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严格执行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加大执法督察力度;进一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质量考评和责任追究;推行税收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

    推进税制改革 落实税收政策
    在税制改革方面,2016年税务部门的首要任务是继续推进“营改增”改革。“税务总局将按照国务院部署,做好生活服务业、金融业、建筑业和不动产业‘营改增’工作。各级国税、地税机关必须认真做好数据交接、征管衔接和业务对接等准备工作,抓住试点纳税人确认、税控器具安装、发票发放、申报受理等重点环节,确保顺利实现税制转换。”上述负责人指出。

    同时,2016年,税务部门将做好完善消费税制度工作,进一步研究调整消费税政策;全面推开资源税清费立税、从价计征改革,积极做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工作;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以及研究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

    在落实税收政策方面,2016年税务部门的任务较多,包括:围绕加快新动能成长和传统动能提升,进一步加大对创业创新投资以及就业的支持力度;围绕化解过剩产能,落实处置“僵尸企业”、支持兼并重组的税收政策;围绕优化产业结构,完善支持节能环保、高端装备等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围绕扩大消费需求,落实小排量汽车、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围绕推动外贸向“优进优出”转变,落实和完善相关进出口税收政策。

    此外,税务部门还将积极服务国家战略,丰富拓展服务“一带一路”发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以及自贸区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开展典型企业调查、实地督查、第三方评估等,全面掌握各项优惠政策实施效果;健全减免税核算分析工作机制,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优化纳税服务 转变征管方式
    在纳税服务方面,2016年税务部门的首要任务是深化创新。“纳税服务创新涉及制度、平台以及手段等方面。例如,《工作任务》要求,打造全国12366纳税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能听、能问、能看、能查、能约、能办’的‘六能’型服务;积极推广手机APP等移动互联办税应用,为纳税人提供从‘足不出户’到‘如影随形’的服务体验。”该负责人称。

    其次是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自4月1日起,税务部门将全面推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年底前实施省内通办;完善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二维码”一次性告知、24小时自助办税等便民服务机制,缩短纳税人办税时间。

    值得一提的是,税务总局将在6月底前出台《涉税信息查询管理办法》,方便纳税人查询缴税信息;在3月底前完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6月底前建立纳税人以及第三方对纳税服务质量定期评价反馈制度。

    当前,面对税源复杂性、隐蔽性、流动性越来越强,自然人纳税人数量越来越多的趋势,税务部门必须加快转变征收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效能。

    对此,《工作任务》要求,抓好《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贯彻实施,确保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改革任务;深入实施《税收征管规范》,1月1日起实施1.1版,7月1日起修改完善2.0版,选择部分地区扩大试点。

    《工作任务》还提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实施分类分级管理;深化税务稽查改革。“今年将研究建立高收入、高净值个人税收风险防控机制,6月底前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促进建立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该负责人透露。

    推进信息管税 深化国际税收合作
    在信息管税方面,2016年税务部门的首要任务是全面完成金税三期工程建设。“根据部署,上半年原则上要完成剩余省份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推广任务,下半年,对现行版本进行一次集中优化完善;同时,超前谋划和布局以金税三期为基础的‘后三期’信息化建设。”上述负责人表示。

    其次是深入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上半年制定实施《电子税务局规范1.0版》,下半年在广东、河南、浙江等地开展国税、地税共建电子税务局试点示范,年底前形成2.0版。10月份在宁波、深圳等地开展移动办税、微信办税等试点,制定移动办税相关规范。”该负责人介绍。

    《工作任务》要求,上半年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查验系统,实施移动终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下半年将商场、超市、加油站销售小票信息纳入新系统,实现全覆盖;6月底前制定出台税收数据标准化及质量管理办法,建设数据集中和应用平台。

    2016年5月,中国政府将在北京举办第10届税收征管论坛(FTA);9月,将在杭州主办2016年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峰会。对此,《工作任务》要求,认真抓好FTA论坛的组织与筹备工作,加强与有关国家税务部门之间的对话与合作;协同落实好2016年G20峰会可能的税制改革成果,持续增强我国在国际税收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此外,《工作任务》提出,2016年要积极参与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联合国相关税收文件的修订;推动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严厉打击国际逃避税;主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


                                                                                           来源:财会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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