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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合并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来源/编辑: 更新时间:2016-06-12 16:33:44 点击量:273次

建议合并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自2015年4月1日起,已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是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稽核系统以及税务数字证书系统等进行整合升级完善。实现纳税人经过税务数字证书安全认证、加密开具的发票数据,通过互联网实时上传税务机关,生成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作为纳税申报、发票数据查验以及税源管理、数据分析利用的依据。

    升级版推行后,除通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纳税人发生增值税业务对外开具发票一律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开具。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为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99号)决定从2016年7月1日起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随着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实施,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的纳税人进一步增加,目前增值税纳税人中,除小部分起征点以下纳税人在使用网络发票和一些营改增特殊行业的票种外,基本上都已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对购买方是一般纳税人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只能领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如购买方是一般纳税人的,需抵扣,应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以销售方和买方来区分使用哪个票种的。目前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票面格式设计是一样的,开票的要素也相同。

    现在两种发票在票面上只相差两个字,专用发票多了一份抵扣联,销货方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同时要领用两种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如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到税务机关代开。笔者认为,归并两种发票票种后,可称作“增值税发票”,开具和功能可沿用现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均可领用开具带有抵扣功能的增值税发票,只是票面的适用税率和征收率不同。

    一般纳税人可开具税率或征收率为17%、13%、11%、6%、5%、3%、1.5%和零的增值税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开具3%、5%、1.5%和零征收率的发票,是否需要和能否作进项抵扣取决于一般纳税人的购买方,符合增值税抵扣要求的货物、劳务、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可通过认证和取消认证后的操作要求作进项抵扣。也能省去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程序。

    通过归并,可进一步简化增值税发票票种,便于税务机关管理,同时,单一的增值税发票票种,也可方便纳税人使用。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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