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府办函〔2020〕50号
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仪陇县“金融顾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仪陇县“金融顾问”实施方案
为促进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推动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与金融机构紧密互动,根据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民营企业“金融顾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金发〔2020〕1号)和市金融工作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南充市“金融顾问”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市金发〔2020〕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建立素质过硬的金融顾问团队,加快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难题,推动融资与“融智”“融制”相结合,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与原则
(一)工作目标
1.提升金融服务的全面性。帮助项目单位和企业更好把握 金融政策,指导金融工具合理运用,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强风险控制能力。
2.提升金融服务的及时性。通过实地走访和日常互动,实时了解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存在的金融困境,提供金融服务建议,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3.提升金融服务的前瞻性。通过金融平台跟踪行业动态,为项目单位和企业提供先导财务建议。
(二)主要原则
1.客观中立。金融顾问在充分了解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状况基础上,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站在中间立场,免费为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提供金融咨询服务。
2.自主自愿。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发 展需求,自主选择是否接受金融顾问服务,自行决定是否采纳金融顾问意见。
3.问题导向。金融顾问从金融角度及时发现了解项目和企业面临的问题,倾听诉求,整合多种金融资源提出合理化解困方案。
三、资质要求
金融顾问须符合以下资质: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优良,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二)一般须从事信贷、金融市场、法律、会计财务、评估等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
(三)优先考虑有重大项目经验的团队负责人。
特别优秀者可放宽条件。
四、主要职责
“金融顾问”即兼职为我县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提供金融咨询服务的公益性团队,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提供金融政策、对公业务、信贷管理、服务流程等个性化咨询服务。
(二)根据项目和企业的金融需求和财务管理情况,提供产品推荐。
(三)配合开展金融知识宣传。
(四)为加强项目、企业与金融机构、管理部门间的良性沟通反馈提供便利和服务。
(五)其他化解金融困境,需协调的未尽事项。
五、组建方式
通过组织推荐方式产生金融顾问。县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以我县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总量为基数,按比例匹配相应数量金融顾问(机构总人数在10人以下的,最少推荐2名;1名顾问原则上最多对接3户,不超过5户);其他金融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推荐金融顾问1名。
六、工作机制
(一)明确对象。金融顾问服务对象名单由县发改局、县商务经信局、农业农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提供,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的数量不设上限。
(二)相互协作。金融顾问为企业和项目提供服务,具体项目按开户行(或首贷行)、行业政策等要素匹配主办金融机构,主办机构有变的由预备机构补足。
(三)及时响应。对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提出的金融服务需求,金融顾问要第一时间响应,本人不能解答的,由本团队成员解答;本团队成员不能解答的,协调其他团队成员解答;金融顾问团队不能解答的,由县金融工作局、人行仪陇支行协调相关单位予以解答。
(四)动态管理。金融顾问因工作调动等原因无法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的,由所在单位安排接替人选,报县金融工作局、人行仪陇支行备案。县金融工作局、人行仪陇支行应根据金融顾问实际服务能力和服务对象意见反馈,对金融顾问人选以及服务项目和企业数量进行动态调整,确保金融顾问工作实效。
原文链接:http://www.yilong.gov.cn/show/2020/05/20/86427.html